每週一問:全球化
一、試以相關理論說明全球化對(1)媒介產製/內容(2)媒介消費(audience)的影響?
(一)全球化對媒介產製/內容的影響
在全球化的衝擊之下,媒介產製的過程常表現出一個被另一個文化改造的文化,加上為了吸引更多的閱聽人,異國文化通常要先經過去情境化、本質化、普世化、和再情境化,也就是所謂的文化移轉,當中可能牽涉到組織常規和試驗創新,而移轉的過程中,媒介產製端總是嘗試不斷地重新界定文化的邊界,直到最後定於一個媒介與閱聽人皆可以接受的新邊界。
無論是內容上的雜交、或是形式上的雜交,藉由這樣一種文化雜交、移轉,進而產製、形成出一種全球化的文本產物。環顧我們身處的週遭,我們不難發現:純粹的中國文化似乎消失了、但也見不到任何純粹的美國或日本或其他的異國文化,而是舊與新、傳統與現代、東方與西方……等看似對立的文化混合文本,也可以說是一個跨文化的文本。
在文化一旦被轉移、消費的時候,它也就成為了移植方文化整體中的有機成份,而外國文化最終變成本土文化的有機構成,又將成為進一步文化轉移的新基礎。同樣的,雜交文化也是向原文化顯示出同一文化的另一種論述的可能性,使得日後對於相同文本的再詮釋與再創作時,都無法迴避與它的對話:例如:台灣製作的電視劇「花木蘭」,在很多方面都受迪士尼的「木蘭」的影響。
(二)全球化對媒介消費(閱聽人)的影響
在探討媒介消費時,要先從閱聽人本身說起。面對全球化的浪潮鋪天蓋地而來,有學者開始警覺、擔心本土文化受到宰制、侵蝕、進而造成文化的同質化,閱聽人在面對「總體的套裝文化」(total cultural package)這類的優勢訊息不斷地充斥所有的文化流通管道時,Schiller認為閱聽人的智識能力會被擊潰。大型的媒體集團如華納(Time-Warner),其文化產品橫跨印刷、音樂、電視、電影……,其所造成的文化宰制甚至括大到迪士尼主題公園成為熱門的旅遊景點、迪士尼文具成為全球學童爭相購買的對象、以及美語成為世界通用的語言等;如同牛仔褲、麥當勞一般,全都成為一種全球化下的文化宰制,型塑出同質性、純化的媒介消費文化。
然而,也有樂觀的學者認為,閱聽人是具有自行解碼、並建構意義的主動者,他們能夠自行解讀外來的文化,因而在地與地域性的影響力並不會在進口文化的侵襲下消失,閱聽人會運用這些訊息自行建構或接合各種論述,進而形各種詮釋社群進行接收分析、多義性的解讀,閱聽人將可以擁有更多媒介消費文化的可能性,並進而鬆動過去以地域為依憑、相對僵化的傳統認同;除此之外,外來文化也會因為彼此文化接近性的不同,而造成程度不等的文化折價(cultural discount)。此派學者如Feaherstone認為,在國族國家控制力量消退、全球化與在地文化的交流迅速便利下,將帶來充滿異質變化的可能性與多元化的榮景。
在現今這個傳播全球化的時代,由於不同文化之間的連繫日漸趨密,文化邊界也隨著文化移轉而模糊不清、甚至被改寫,但是其文化基因將仍保持相對的穩定,因為人們的文化認同始終更多的與血緣、地緣、和宗教相連,人們對於文化的穩定性有一定的需求。文化邊界不可能在一夕間消失,只是不斷地受到衝撞、改寫、以至於再肯定。由此可 知,傳統與現代、西方與東方皆不應再絕對地二分,這種認知既有利於破除自設的限制,對於政策的制定和理論的推進也會有所裨益。
二、針對全球化的發展趨勢,提出如何發展我國的文化創意產業的建議。
由於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是跨領域的,所以除了必須結合各領域的人才、資源之外,還需要政府方面的協助,分述如下:
(一)政府政策
由於文化創意產意之商品具有故事性、傳奇性、獨特性(差異化策略)、甚至有其典故,所以它是文化資產的一種,必須文化政策的配合及整合,否則如以一般企業的經營方式,則勢必造成群龍無首的亂象。因此,政府適時地扮演領導者來加以協助及整合,有其必要性。在政策上,政府可以提供機會、設備、獎金等措施,鼓勵民間企業的贊助,甚至從教育政策著手;等到發展成熟,政府便可退出市場,讓文化創意產業自由發展,如同早期政府保護中小企業進而帶動台灣經濟奇蹟一般。政府除了可以配合當地的季節或節慶舉辦文化祭,提供一個文化產業展示的機會,還能透過獎勵措施,直接對文化產業之工作者給予補助金的協助,或是透過稅法之類的法令,對一般企業贊助文化產業給與稅捐上的優惠、並增加曝光率。
(二)產品包裝
消費者者在購買物品時,不全然是因著物品本身的功能性,有些時候是因為商品背後的故事、回憶、想像。曾經家家戶戶都有的大同寶寶,也因著兒時回憶的聯想,在網路拍賣中遞造不可思議的高價。文化的作用在於能帶動經濟、具原創性也是創新者、能進行地方營造與行銷,它同時也是觀光創造者更是社會資本,
(三)選擇性契約
由於文化創意產業本身充滿著不確定性(製作過程的不確定性、品質的不確定性),因此使得文化創意產業的問題變得更為複雜而有趣。可強化選擇性契約之法律約束力,將文化創意產業中具有不確定性的問題列入合約之中,再依實際情況來訂定應有的權利義務。
(四)策略聯盟
文化創意產業必須結合不同領域的結出人才一起工作,方能創造優勢。以韓劇的成功來說,有吸引人的故事、好的製作團隊、叫好叫座的演藝人員、以及與戲劇相關的週邊人才,如大長今一劇便延請了許多學有專精的漢醫學者、歷史學家,使得每一道菜都忠於時代背景,甚至只是不小心放了當時代尚未出現在韓國的配菜也毫不猶豫地重新烹調,而非如同台灣的電視連續劇用道具上桌草草了事。
外包、結盟、合資,三者都是建基於夥伴關係上,而不是控制的關係。不同於傳統母公司全權控制子公司的模式,這些新的運作模式逐漸將成為企業成長的動力,尤其是在一個全球性經濟中。
(五)學校教育
從小培養下一代對於文化、美學、藝術的興趣與瞭解,提升文化品味。
(六)文化建設
從硬體設備著手,如博物館、表演廳的建築,提供文化創意產業優質且費用低廉的展示空間。建議政府可釋出閒置空間來作為發展文化創意產業之平台。
(七)人才培養
藉由文化政策來培訓文化創意產業的專業人才,特別是創造力的培養,而非停留在傳統技術的養成,進而推動跨領域的團隊。
(八)非營利組織
唱片工業的全球化,造成台灣音樂產業於文化生產場域上的區隔,以利益為重的唱片公司,其發行機制專為主流音樂所設計,將小眾的、另類的、在地的音樂排除在外,小眾音樂工作者只能夠互助合作,成立獨立音樂公司,發行自己的音樂。被整合的台灣唱片公司,作為母公司的一顆棋子,進軍全球市場是投資、包裝藝人的終極目標。台灣唱片產業或是主流音樂工作者,因全球化而飽(保)了荷包,恐怕是以犧牲自主的權力換來的。相對的,堅持創作自主,不諂媚流行的音樂工作者將更不易生存,他們甚至必須自掏腰包自行錄製、發行唱片。因為全球化促使唱片工業產生一套「聰明」過濾與估算機制-只要能撈錢的音樂。
就經濟層面而言,全球化與數位化有利於商品的流動,只要建立完善的「獲利模式」,無疑的將為台灣的唱片工業帶來豐厚的利潤,不過從文化面向而言,其所塑造與囊括的音樂文化,不論是同質或異質;全球或在地;主流或非主流,都是由「全球」,至少是區域性的市場、資本所選擇、決定的,而不僅是「台灣」的經營者或閱聽眾。就音樂工作者而言,全球化或數位化的影響同樣要看自己如何定位,不論是走什麼樣的音樂風格,想一圓明星夢都不再是難事,其中數位化對小眾的音樂工作者意義甚大,不僅舒緩經濟壓力,更使得他們能擺脫「勞工」的角色,做自己的老闆-音樂、樂手、公司都是獨立自主的。相對的,真正受僱於唱片公司的「媒體勞工」,反而受到衝擊。數位化之後,對實體的唱片需求逐漸減少,傳統的生產鏈的勞動價值不再,這些負責唱片之發行與行銷的工作者已面臨轉型的挑戰。
全球化對台灣音樂產業與勞動者的衝擊,在其他類型的媒體產業中也可觀察得到類似的情況,真正屬於台灣的唱片公司和音樂工作者屈指可數,如同電視、電影,只剩下鄉土劇、紀錄片、藝術電影一般。而數位化或許能提供在地的、個體的反抗力量,卻也同時有利於全球化的滲透。
文化產業之所以不同於一般產業,乃是由於文化產業是一個意識型態、一段故事、一個獨特的設計、一種情緒、一種生活方式,所以在經營上必須是為了理念而設計,而非為了短期的收益,方為長久之道。因為有激情、有願景,倘若經營得當,利潤還是會不請自來,特別是文化產業所產生的外部效益,而非因著全球化的衝擊生產更多同質的商品。
文化創意產業是許多不同產業的結合,期待未來能藉由政府政策的推動與民間創意能量的發輝,對我國經濟的轉型發展以及民眾生活型態產生關鑑性的影響。從文化面、創意面、藝術面、設計面來提升人民的生活品質,將台灣發展為華人世界的創意國度,在全球化與數位化的挑戰之下,發展台灣的新文化風貌。
參考資料:
1.http://www.wretch.cc/blog/madaaron&article_id=16624926
2.彼得‧杜拉克:網路,對文化的影響比對經濟大。2001年11月 e天下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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